情况一:签订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并未办理“两证”时提出违约,须向校就创业中心提供下列材料:
①毕业生本人书面申请,所在学院同意并盖章;
②原协议单位“同意解约”证明书原件;
③新协议单位“同意录用”公函原件或已签好的正式合同等;
④已签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原件1份;
⑤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原件。
情况二:领取“两证”后提出改派。
A.新单位与原单位在同一个市或县,可以直接到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协商办理改派手续。
B.新单位与原单位不在同一个市或县,可由学校为其办理改派手续。
第一步,毕业生申领新的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,必须向就创业中心提供以下材料:①毕业生本人书面申请,所在学院同意盖章;②原协议单位“同意解约”证明原件;③新协议单位“同意录用”公函或已签好的正式合同;④已签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原件1份;⑤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原件;⑥原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(阅后退给毕业生本人保管);
第二步,再次向本人所在学院提供下列材料,重新办理派遣手续:①与新单位签订的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学校留存联;②原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。
说明:改派毕业生的档案,由毕业生自行与原接受档案的单位或部门联系,直接转至新的接受单位或部门。